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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盗窃价值11万美金财物,甘律师有效辩护获缓刑

男子涉嫌盗窃价值11万美金财物面临牢狱之灾,距离本案正式开庭仅有5日之时,委托甘律师为其辩护,该男子最终免于实刑,重获自由。


      
一、案情回顾:

2020年2月中下旬,某男子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盗窃罪:2019年10月下旬,该男子因故与女友发生争吵。后趁女友不备,盗走其放在化妆台上的一枚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后该钻石戒指抵押于他人并借款数万元。公安机关经侦查,缴回被盗钻石戒指。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回涉案戒指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悔罪态度良好。

在距离本案正式开庭仅有5日之时,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甘清洪律师正式接受委托,担任本案辩护人。



       二、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判处缓刑

本案被盗财物数额巨大,加之开庭在即,留给辩护律师的时间非常有限,确定本案辩护方向显得尤为困难与紧迫。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在量刑上处于极其不利地位,判处实刑似乎成为定局。但在深入了解本案实情后,甘律师敏锐洞察到本案系因情侣感情纠葛,案发有其特殊之处,故最终决定围绕双方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和感情纠葛方面作出缓刑辩护,并立即将辩护意见提交检察院与法院



       三、法院判决结果:采纳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判一缓二

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宣告缓刑。辩护人的相关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男子最终免于实刑,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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